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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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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5-04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吴立东先生提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2月23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何大安先生已于2014年8月底辞职,在公司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之前,其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立东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会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 2014-021公告),鉴于公司原董事郎一梅女士、王晖女士、夏杏菊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详见公司临 2015-014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提名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楼炜先生、陶毅铭先生、郑伟明先生为公司董事(详见公司临2015-024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现董事会审议增补楼炜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增补陶毅铭先生、郑伟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后的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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