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5—3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270号),涉及本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变动的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 113,670,763股无偿划转给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二、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6,321,952股,占总股本的36.72%。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划转事项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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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合肥百货
股票代码:000417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街45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688号兴泰金融广场23楼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百货”、“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肥百货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的原因是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行政无偿划转方式转让合肥百货11,367.08万股股份,本次转让后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合肥百货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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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街45号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199675462
经营期限:1999年1月18日至2052年12月31日
成立日期:1999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联系方式:0551-63753802
信息义务披露人的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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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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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权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包括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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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7日,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根据合肥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部署,对合肥市国有资本营运机构进行调整,拟将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成立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拟将兴泰控股持有的本公司49,477,513股国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8%,包括:现已持有的47,823,4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6%,及尚未收回的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其他暂不流通股东垫付的1,654,112股)无偿划转至拟成立的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无偿划转事宜正在办理之中。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简化上市公司的控股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建投转让兴泰控股所持合肥百货股份11,367.0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8%;
2015年6月17日,兴泰控股与合肥建投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股份变动前,兴泰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1,367.0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5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状态。
本次股份变动后,合肥建投将持有公司股份28,632.2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72%。合肥建投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兴泰控股不再持有合肥百货股份。
二、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当事人
受让方: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让方: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格
经双方协商,兴泰控股同意将其持有的合肥百货股份11,367.0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转让给合肥建投;合肥建投同意按照协议约定受让上述标的股份及相关权益。
2、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为股权无偿划转,无需支付对价。
上述股份转让价款中包含标的股份自协议签署日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过户登记至合肥建投名下之前的收益分配权。
3、 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本次股权转让为股权无偿划转,无涉及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的约定。
4、股份过户及交割
在合肥建投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因其本次收购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准文件后,协议双方将参照《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相关规定共同办理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并由结算公司就标的股份向合肥建投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时视为完成交割,合肥建投由此获得标的股份完全的所有权并享受目标公司和法律所规定的全部股东权利并同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5、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待证监会核准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等事项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兴泰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1,367.0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5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状态。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兴泰控股不再持有合肥百货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容易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兴泰控股与合肥建投签署的《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重组停牌前六个月内买卖合肥百货股票的自查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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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年 月 日
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合肥百货 | 指 |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4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泰控股 | 指 |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权受让方/合肥建投 | 指 |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指 | 合肥建投与兴泰控股于2015年6月17日签署的《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序列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0,000 | 100% |
合计 | 200,000 | 100% |
姓名 | 现任职务 | 国籍 | 居住地 | 是否存在对外兼职情况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
程儒林 | 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 中国 | 合肥 | 否 | 无 |
倪敬东 | 董事、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 中国 | 合肥 | 否 | 无 |
应长春 | 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 | 中国 | 合肥 | 否 | 无 |
高健 | 董事、副总裁 | 中国 | 合肥 | 否 | 无 |
郑晓静 | 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 | 中国 | 合肥 | 否 | 无 |
黄友志 | 党委委员 | 中国 | 合肥 | 否 | 无 |
秦震 | 总经济师 | 中国 | 合肥 | 否 | 无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代码 | 持股单位 | 持股比例(%) |
1 |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000521.SZ | 兴泰控股 | 6.48 |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合肥市 |
股票简称 | 合肥百货 | 股票代码 | 0004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安徽省合肥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113,670,763股
持股比例: 14.5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13,670,763股
变动比例: -14.5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