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9,157,89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12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157,894股,每股价格人民币4.75元。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上述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自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即2014年12月26日)起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4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340,122,326股。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没有因送股、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宋都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该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宋都股份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其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中泰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9,157,894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26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因此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15年12月28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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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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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