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靖江市人民中路68号国贸中心8楼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黄保忠因公出差,经到会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孙玉峰主持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黄保忠、黄智华、钟廉、佘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盛波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吴江渝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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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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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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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高平、黄青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