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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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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140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5年12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经审议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收购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资产需要,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88亿元贷款的议案,由于本次贷款采用银团模式,其中部分贷款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杭州钱塘支行”)提供,致使浦发杭州钱塘支行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需作调整。

 据此,公司拟向浦发杭州钱塘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原授信额度8,000万元),其中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具体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实际办理及审批结果为准。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办理资产抵押等担保、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五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经审议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丽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王丽娜女士简历

 王丽娜,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11月出生,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任职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事务助理,2015年10月进入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王丽娜女士已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联系电话:0571-64836953 传真:0571-64836953 邮箱:yinuo4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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