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或“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接到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集团”)通知,金洲集团于近日以中融基金-民生银行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中融基金-民生银行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由北京湖商智本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及本公司董事、高管投资的子公司)发起设立。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3、增持计划:2015年7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积极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自2015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2日,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金洲管道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86亿元。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
5、详细增持情况如下:
■
二、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金洲管道股票。截止本公告日,金洲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增持前,金洲集团持有公司股票47,015,73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03%;本次增持后,金洲集团合计控制公司股票57,207,22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99%。
五、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