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子公司签署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现根据监管要求,对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1、土地、房屋、地上附属物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转让价值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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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会计准则解释第三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该规定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取得补偿收入约4.64亿元后先补偿企业的搬迁费用和损失约2.44亿元,其差额约2.2亿元将按与搬迁相关的新购资产金额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其未来的受益期内(不低于10年)进行摊销,如有剩余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在摊销期内每年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不超过1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