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振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49号)。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修订)》及《股份转让协议(修订)》,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两部分构成。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5年12月1日刊登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过户完成
本公司已收到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芝堂集团”)与李振国先生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九芝堂集团转让给李振国先生的本公司8350万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2月18日完成。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李振国先生持有本公司835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06%,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李振国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受让股份限售登记完成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李振国先生出具的承诺函,李振国先生自九芝堂集团受让的8350万股股份,自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股份限售登记手续,目前已完成了所涉及股份限售登记的手续。公司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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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