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2015-103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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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宝林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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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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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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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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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穆曼怡、陈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九州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5-104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1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宝林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湖北九州通高投长江产业基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借力湖北省委、省政府设立的“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基金规模约2000亿元人民币)及社会资本,及时把握健康产业的并购整合机会,为公司储备和培育新的战略产业项目,并降低并购前期的项目风险。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湖北九州通高投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受托管理设立的湖北九州通高投长江产业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该基金设计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9.95亿元人民币,享受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9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