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2015-091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297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同意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投资)将所持股份公司20020.2495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大连投资(ss)持有股份公司7713.035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1.55%。每股转让价格应根据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公开交易价格合理确定。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