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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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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年12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集团”)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岭医药集团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以岭医药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376,276,398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3.37%。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12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

 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尚待监管部门核准。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在获得核准后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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