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2日起停牌。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于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