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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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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5-126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2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4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87号)核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2014年12月向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股,发行价为10.00元/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股份于2014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158,540,051股增加至1,378,540,051股。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本公司以原总股本1,378,540,0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派1.5元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1,378,540,051股增加至4,135,620,153股,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总数也由220,000,000股增加至660,000,000股。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2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66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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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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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认购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投资者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了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9名特定投资者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本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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