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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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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5年12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舒志高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依据公司2014年3月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开立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5,156,450.21元置换截止2015年12月4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风险可控。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向南通道森钻采设备有限公司实缴出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通道森钻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道森”)实缴之前已经认缴的出资额人民币1,900万元,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累计向南通道森实缴出资5,900万元,认缴出资19,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5年12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培刚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5,156,450.21元置换截止2015年12月4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于201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5,600万股增加至20,800万股。依据公司2014年3月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015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5,156,450.21元(人民币,下同),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67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万股,发行价格10.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6,94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5,32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1,61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7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156,450.2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769】号”《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156,450.21元置换截止2015年12月4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769】号”《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

 道森股份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泰联合证券对道森股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156,450.21元置换截止2015年12月4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156,450.21元置换截止2015年12月4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67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万股,发行价格10.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6,94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5,32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1,61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77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1、资金来源及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风险可控;投资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

 授权总经理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现金管理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

 (一)道森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待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二)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对道森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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