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18日和2015年1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控股股东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监管部门申请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9日核发了《关于核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62号),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编号:临2015-051)。
4、因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间公司按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交易需要先就交易对方所拥有的相关资产进行剥离整合和重组,以形成最终标的资产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所必须开展的前置工作均需要较长时间去完成,公司不能在承诺的时间内形成重组预案,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基于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编号:临2015-049)。2015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5-052)及《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5-053),同日,公司股票复牌。
5、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行业,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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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2015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承诺在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