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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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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60号”批复核准,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

 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5亿元的发行额度。本期债券期限为5 年期,附第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5 年12月18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7.47%。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15 年12月21日和2015 年12月22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 年12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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