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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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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5-11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22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赵晓晶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原东安县广播电视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79,000股。依据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高执字第262-4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办理了上述股份司法划扣过户手续。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完成了换股吸收合并的重组工作,2012年8月2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该次换股吸收合并新增股份121,917,388股的登记手续(原东安县广播电视局系该次换股吸收合并参与方之一,持有公司740,095股),该等股份于2012年9月11日上市,限售期为36个月。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自公司2012年换股吸收合并实施之日至提出本次解除限售申请之日,上述限售股份原持有人东安县广播电视局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详情如下:

 ■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华融证券对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项目涉及的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5-11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524】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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