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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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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81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17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5:00至2015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二楼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项兆先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9,069,5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76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8,682,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667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387,0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8%。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639,0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5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3%;出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387,0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8%。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238,70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7%;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27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18%;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238,70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7%;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27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18%;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238,70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7%;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27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18%;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70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7%;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27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18%;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70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7%;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27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18%;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703,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7%;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27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18%;反对36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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