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5-060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12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5:00 至2015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含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674,6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7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数311,318,58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44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1,670,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29%;反对3,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71%;弃权0股。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调整“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311,670,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29%;反对3,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71%;弃权0股。
(2)调整“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311,674,6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5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弃权0股。
(3)调整“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311,674,6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5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弃权0股。
(4)调整“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赞成311,674,6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5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弃权0股。
上述逐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均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1,670,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29%;反对3,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71%;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1,670,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29%;反对3,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71%;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1,674,6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5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于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1,674,6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5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弃权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施伟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5-061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54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并出具了《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具体内容已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5-062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并且连续6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为信息披露A级单位。
经公司核查确认,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者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