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经友好协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 、“本公司”、“公司”)与日本新日铁住金化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新日化”)双方就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重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签订合资意向书。
本次签署的《合资意向书》属于双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标的公司的重组实施和最终的合资条款以双方协商后签订的正式合资文件为准。正式合资文件的签署,尚需双方就项目的实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就具体合资条件协商并达成一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内部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各自决策程序,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实施将标的公司重组为合资公司一事,仍需通过双方更进一步的协商确定具体的合资条件,以及用中日双语签订正式的合资文件,且需商务部门、工商部门审批等一系列的工作。以上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完成,因此预计对本公司2015年的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新日铁住金化学株式会社,注册资本:50亿日元,经营范围:化学品、焦油炭素产品及机能材料产品的制造、销售;性质:外国企业(日本)。与本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C-Chem Co., Ltd,注册资本:3亿日元,经营范围:焦油产品的制造、销售;性质:外国企业(日本)。新日铁住金化学株式会社的持股比例为65%。与本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6亿元,经营范围:针状焦、炭黑油及树脂类的制造、销售;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与本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C-Chem Co., Ltd的持股比例约为98%。
二、合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2015年12月17日,方大炭素与新日化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达成合作共识,并签署了《合资意向书》。
本意向书是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将标的公司重组为合资公司,并进行运营的具体事宜而达成的意向性文件。就实施将标的公司重组为合资公司的事宜,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标的公司重组以及合资公司运营的详细条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的合资合同及股权转让合同等文件(以下合称“合资文件”)中予以规定。
双方组建合资公司的目的为在中国(台湾、香港、澳门除外)从事煤化学系高级针状焦从生产到销售的一系列事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意向书签订后,通过双方更进一步的协商,就正式的合资文件达成合意,将标的公司重组为合资公司时,将推动本公司与新日化在技术、资本等方面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本公司在针状焦材料领域的技术实力,对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作的风险
本意向书为双方关于将标的公司重组为合资公司的意向性合意,重组的实施及最终的合资条件以双方协商后签订的正式合资文件为准。
为签署正式合资文件,实施将标的公司重组为合资公司,尚需双方就项目的实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就具体合资条件协商并达成一致,并履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内部决策程序规定的决策程序。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合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