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批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决定有关发行事宜及办理必要的手续(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1日、2015年8月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及《公司二零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
2015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401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69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本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核定注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两年(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0])。
2015年12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15年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5桑德CP003)的发行,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公司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6天,起息日为2015年12月16日,到期兑付日为2016年12月16日,票面年利率为3.62%,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详见刊载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的 相关公开资料。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