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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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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15-058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产品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丰富公司麻醉肌松类产品线,壮大公司医药产品规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杭州奥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奥默”或“乙方”)于2015年12月17日签署《1.1类新药奥美克松钠产品开发合作协议》,现将协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奥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16.999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漆又毛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9号7幢5楼。

 经营范围:从事新药、保健食品、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物氧片、化工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生产)。

 杭州奥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作内容

 (1)新药奥美克松钠属化药1.1类,主要作用为:在全麻手术中逆转不同浓度罗库溴铵、维库溴铵诱导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同意就奥美克松钠产品在临床申报取得临床批件、临床试验、生产注册取得新药证书以及生产批文等阶段进行独家合作开发。

 2、各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主要负责提供合格样品及提供样品生产所需的场地及相关软件、硬件条件;协助乙方签署新药申报、注册所需的相关文件,组织生产批文的申请,及时支付研究费用。

 (2)乙方主要负责并承担新药临床批件的申请、临床研究以及注册审批所需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3、各方的主要权利

 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奥美克松钠的原料和制剂临床批件、新药证书。甲方拥有该产品的生产批文、药品批准文号的境内独家使用权。

 4、协议金额及支付方式

 (1)协议金额约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2)开发费用将根据开发项目实际进度情况支付相应款项。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合同期限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30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麻醉肌松类药物作为公司的三大类产品之一,在该领域公司具有生产和营销渠道方面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如能研究成功,奥美克松钠将与公司现有的麻醉肌松类产品形成良性优势互补,丰富公司麻醉肌松类产品线,壮大公司医药产品规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鉴于药物研发的复杂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各阶段研究均具有风险性。本研究项目存在不能达到研究目标的可能性风险;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杭州奥默签署的《1.1类新药奥美克松钠产品开发合作协议》。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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