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 456 号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3.1选举阙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2选举周先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3选举唐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4选举谢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4.1选举郭磊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选举王良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3选举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1 选举程华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5.2 选举赵洋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第4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 3、4、5 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o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6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7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73),本次股东大会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23日 17: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
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登记地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
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3、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投票当日,“恒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1)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3.01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01,3.02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02,依此类推,议案4、议案5同议案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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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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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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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金振声 曹维
联系电话:028-85950202
传真电话:028-85950552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 456 号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会议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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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