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5-060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独立财务顾问
协议书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20日,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53),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国有资产收购,程序较复杂,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商讨、论证并推进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0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2015年12月10日,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5年12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5-058)。

 2015年12月17日,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协议书,聘请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开展尽职调查、评估、审计等工作。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 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具体重组方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范围尚在沟通、论证中,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以尽快形成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