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5—07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15年12月4日披露了对问询函的回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4日复牌。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落实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文件、材料等;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程序。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风险进行了详细披露,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中关于风险提示内容并关注有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3、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 公司自重组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召开审议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隔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5—07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因工作笔误,存在需更正之处,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现对上述公告更正如下:
更正前:
1、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届次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通知中“二、会议审议事项——1”
“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邯郸发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担保的议案”
3、通知中“四、采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4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
4、“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更正后:
1、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届次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通知中“二、会议审议事项——1”
“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担保的议案”
3、通知中“四、采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4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
4、“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相关公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修订稿)》。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5—080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修订稿)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 2015 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2月30日15:00至2015年12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 年12月24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
6、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9、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托贷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9日9:00――15:30
3、登记地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采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9
2、投票简称:友谊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31日9:30-11:30、13:00-15:00
4、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067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15:00至2015年12月31日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权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交易系统或互联网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广威
电话:0411-82802712 传真:0411-82650892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__月__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5—08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现全资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发兴”)已于近日与瑞丰高财(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保理”)签署了《有追索权保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瑞丰高财(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堡路38号2幢楼4层403-38室
法定代表人:周仕斌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出口保理,国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保理商):瑞丰高财(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业务需求,就乙方与商务合同卖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一)融资额度
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总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根据应收账款的金额与融资比例确定的融资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邯郸发兴将包含邯郸友谊商城有限公司租金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人民币35,000万元转让给瑞丰保理,在满足合同约定条件后,瑞丰保理向邯郸发兴提供30,000万元融资款。
(二)保理期间
保理期间为融资款发放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每笔应收账款的最迟应清偿的截止日,保理期间届满日按应收账款的正常回收期确定,本合同应收账款的正常回收期为二十年。
(三)应收账款回购
自融资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五个工作日,邯郸发兴承诺向瑞丰保理提前回购应收账款,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15,000万元,自融资款发放之日起满两年的前五个工作日,邯郸发兴承诺向瑞丰保理提前回购应收账款,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15,000万元。自融资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的前30个工作日,邯郸发兴可向瑞丰保理书面申请提前回购全部应收账款,瑞丰保理应当同意其提前回购申请。
(四)保理费用
1、保理服务费:指瑞丰保理受让应收账款向邯郸发兴提供融资款而在保理期间内向邯郸发兴收取的融资成本费。本合同项下保理服务费为保理融资款金额×保理服务费率×保理期间,保理服务费率为9%/年,保理服务费按月计算,邯郸发兴在约定的时间内每半年支付一次保理服务费
2、财务顾问费用。邯郸发兴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每年一次性支付给瑞丰保理一定的财务顾问费。财务顾问费的计算公式为乙方每年应支付的顾问费=保理融资款金额 ×顾问费率/年,顾问费率为3%/年。
3、逾期违约金。指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笔融资指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笔融资逾期后,商务合同买方因未及时付款或付款不足额或乙方已代收到应收账款款项却未及时足额转付给甲方,导致甲方受让的应收账款没有及时受偿所产生的资金损失。
(1)计算方式:到期后仍未收回的款项×该款项逾期天数×【千分之一】
(2)收取方式:甲方采取本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追索
4、其他费用。在办理和履行本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如:保险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公告费、送达费与其相关的费用,按实际计算。
(五)邯郸发兴承诺与保证
为保证瑞丰保理债权如期实现,降低风险,邯郸发兴同意瑞丰保理按照约定的方式监管应收账款回款账户;并且,邯郸发兴同意每月向瑞丰保理提供上月财务报表,瑞丰保理也可以不定期对邯郸发兴进行相关文件资料的检查或抽查。
(六)担保事项
公司为邯郸发兴本《有追索权保理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保证合同》。
三、合同进展情况
近日,邯郸发兴已与瑞丰保理签署了《有追索权保理合同》。公司将于2015年12月31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为邯郸发兴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邯郸发兴办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