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城股份,股票代码:000820)于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10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城股份,股票代码:000820)于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