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接到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吴旭先生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吴旭先生计划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85,000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临 2015-043号)。
二、本次增持完成情况
吴旭先生于2015年12月16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000股,均价为12.55元/股,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87,850元,达到增持计划金额。至此,吴旭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吴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088股,本次增持完成后,吴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3,08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
三、其他说明
吴旭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