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楼六楼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应亮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李淼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名称: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123,371,681股
回避情况: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棒、廖青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