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139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案案情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5月收到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2、3、4号]。(请参阅公司“临:2009-37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2015)沪二中执字第366号、367号、368号],内容如下:
1、继续冻结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称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红利;继续冻结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称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及红利。
2、冻结时间:2015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16日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沪二中执字第366、367、368号];
2、民事裁定书(2009)沪二中执字第366、367、368号。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140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证公函【2015】1998号)《关于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受赠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需要在2015年12月16日之前召开董事会会议核实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并形成明确意见后对外披露;同时,要求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前期股改中介机构平安证券等中介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目前,由于相关中介机构尚在对问询函中所提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尚需履行内部盖章流程。因此,公司未能按问询函要求在2015年12月16日之前对外披露相关事项。
公司承诺将于2015年12月16日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形成明确意见并提交给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披露;同时,披露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