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一文化”)于12月15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宝康先生的通知,陈宝康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原因
(一)陈宝康先生增持股票原因
公司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于2015年7 月6日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3)。
二、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一)陈宝康先生增持公司股票情况
陈宝康先生于2015年12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5,996,575元增持本公司股票204,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成交均价为29.305元;于2015年12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2,998,924元增持本公司股票10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成交均价为29.488元。
本次增持前,陈宝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数为33,222,906股,持股比例为5.13%。
本次增持后,陈宝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数为33,529,231股,持股比例为5.18%。
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及其完成情况
陈宝康先生计划自2015 年7月6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自2015年7月6日至本公告日,陈宝康先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6,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四、其他说明
1、 陈宝康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
2、 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3、 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