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11月1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司原预计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12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6年2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的交易对方为收购的标的公司内蒙古沐禾金土地节水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乌力吉等。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公司拟向乌力吉等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内蒙古沐禾金土地节水工程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公司自停牌之后,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相继展开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仍在有序进行中。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双方就交易框架方案基本达成一致。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因中介机构开展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待其完成后仍需履行其内部质量控制部门的核查程序。交易双方虽然对交易框架方案基本达成一致,但对于交易中的某些具体条款,仍需进一步协商,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为了保证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公司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6年2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或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