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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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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07年8月1日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的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公告提示如下:

 如果您在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时使用的是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明文件,请您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10-9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2月16日起,本公司增加富滇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富滇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富滇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富滇银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富滇银行电子交易平台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4折优惠,但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应与富滇银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300元(含),无级差。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富滇银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96533

 网站:www.fudian-bank.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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