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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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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通知公告

 致: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我公司与你方于2015年5月31日签订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我公司非公开发行41,000万股A股股票,你方拟以现金认购我公司非公开发行的8,160万股股票,《股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该协议尚未生效。

 你方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已失联,使得《股份认购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第8.3条约定及《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九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与你方解除《股份认购协议》。

 我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向你方法定地址邮寄解除合同通知被退回。现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解除合同通知,《股份认购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解除。

 特此通知!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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