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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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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80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106次会议审核意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2月10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2015年9月22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以下两部分:1、公司拟向深圳市华力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特”)全体股东发行股份5,115.3624万股及支付1,239.5122万元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华力特100%股权;2、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6,000万元,其中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量为1,635.3658万股,陈乐伍认购800万股,陈乐强认购2,564.6342万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本次配套融资交易总金额的100%(即不超过66,000万元),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5年12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2015年第106次会议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即取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调整后主要如下:猛狮科技向华力特全体股东发行股份5,115.3624万股及支付1,239.5122万元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华力特100%股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相关决议,上述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陈乐强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二)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规定“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公司经自查后认为,公司取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陈乐强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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