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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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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购买本基金。如在募集期间增设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0、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A类:000984;C类:000987

 (三)基金类型:债券型

 (四)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2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投资人可以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请向有关销售机构咨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九)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为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本基金于该期间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二)认购受理: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销售网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

 (三)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柜面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进行认购。

 (四)资金缴纳:投资人须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资金账户,基金认购方可成功。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五)认购限额: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民生加银基金直销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认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A类基金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2)投资者在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认购费用。

 (二)基金的面值、认购价格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

 本基金认购价格以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假设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认购费率为0.60%,认购期利息为10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0.60%)÷(1+0.60%)=596.42(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596.42=99,403.58(元)

 认购份额=(99,403.58+10)÷1.00=99,413.58(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期利息为10元,可得到A类基金份额99,413.58(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可得到该C类基金份额100,010.00(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注:上述举例中的“认购期利息为10元”,仅供举例说明,不代表实际的最终利息计算结果,最终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基金份额、余额处理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发售募集期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交易系统:发售募集期9:30-17:00(T日17:00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为下一工作日申请受理)。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3)资金账户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4)签名确认的销售适用性调查问卷(个人投资者);

 (5)签名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网上交易系统: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4、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签名。

 5、资金划拨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资金以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256

 联行号:96255

 (2)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联行号:56780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申请当天17:00前到账。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办理,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发售募集期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7)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8)指定银行账户资金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9)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0)签名确认的销售适用性调查问卷(机构投资者);

 (11)签名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256

 联行号:96255

 (2)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联行号:56780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申请当天17:00前到账。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办理,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销售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在中国民生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 民生借记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3)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 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3)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4、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二)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与,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六、清算交割

 (一)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七、退款事项

 (一)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人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退款

 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李良翼

 2、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成立时间: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23,350,416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号

 联系人:李玉彬

 联系电话:(0755) 2216 8677

 3、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2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4、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站:stock.pingan.com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10jqka.com.cn

 (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人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www.noah-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乌爱莉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吴翠蓉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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