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4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来函通知,日照港集团在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通过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日照港股份1,646.7196万股,增持市值11,000万元。日照港集团本次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市场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日照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5年7月8日作出承诺,自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所需的资金均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具体增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的《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5-019号)。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日照港集团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12月11日,通过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其中,8月份增持1,014.91万股,9月份增持568.4796万股,12月份增持63.33万股,总计增持1,646.7196万股,增持总市值为11,000万元,增持的平均价格为每股6.68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日照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63,740,123股,持股比例为41.0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日照港集团合并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280,207,319股,持股比例为41.62%。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日照港集团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