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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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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5-067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0日、12月11日和12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标准,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核查,本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此外,经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查,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2015年11月24日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不存在重大调整或变更;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相关报道;

 (四)经公司核查,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0日停牌,12月10日复牌,停牌当日上证指数收盘3928.42点,复牌前一日上证指数收盘3472.44点,跌幅355.98点,达11.61%,对公司股价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可能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1.62万元。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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