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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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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 金宇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68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50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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