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14日,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份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1、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经营和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同时为进一步回报中小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2、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承诺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后,公司董事长史万福先生、副董事长马红菊女士、董事曲洪普先生、张治中先生4名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讨论研究,一致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提议的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股本转增后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参与讨论的董事均书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后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和减持意向
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六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自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以来,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增持公司股份2,982,960股(详见巨潮资讯网编号为2015-062的公司公告),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预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