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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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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
份额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申请赎回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率享有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550018)

 二、适用渠道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200120)

 公司网址:www.x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66-0066

 本次优惠活动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四、费率优惠情况及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年但少于2年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者,不适用于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x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66-0066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泰诚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诚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2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诚财富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泰诚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同时参加泰诚财富开展的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1)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1)

 (2)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2)

 (3)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3)

 (4)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04,B类:550005)

 (5)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06,B类:550007)

 (6)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8)

 (7)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9)

 (8)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8)

 (9)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9)

 (10)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0)

 (11)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1)

 (12)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0,B类:550011)

 (13)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2)

 (14)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3)

 (15)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5)

 (16)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6)

 (17)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7)

 (18)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2,B类:550013)

 (19)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8,B类:550019)

 (20)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09)

 (21)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9)

 (22)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0)

 (23)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60)

 (24)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405)

 (25)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1)

 (26)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51)

 (27)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2)

 (28)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3)

 (29)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4)

 (30)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5)

 (31)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季季添金:550015,岁岁添金:550016)

 (32)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092,B类:000093)

 (33)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360,B类:000361)

 投资者可通过泰诚财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

 注:1、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间以本公司发布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方案

 自2015年12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的前端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泰诚财富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泰诚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转换业务

 1、适用基金范围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上述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下属分级子基金不接受转换申请。上述基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场外交易,若场内基金份额欲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四、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泰诚财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泰诚财富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创金启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2月1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创金启富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创金启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同时参加创金启富开展的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1)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1)

 (2)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2)

 (3)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3)

 (4)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04,B类:550005)

 (5)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06,B类:550007)

 (6)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8)

 (7)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9)

 (8)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0,B类:550011)

 (9)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2,B类:550013)

 (10)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季季添金:550015,岁岁添金:550016)

 (11)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8,B类:550019)

 (12)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092,B类:000093)

 (13)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09)

 (14)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60)

 (15)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405)

 (16)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51)

 (17)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360,B类:000361)

 (18)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8)

 (19)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9)

 (20)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0)

 (21)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1)

 (22)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2)

 (23)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3)

 (24)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5)

 (25)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6)

 (26)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7)

 (27)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9)

 (28)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0)

 (29)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1)

 (30)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2)

 (31)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3)

 (32)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4)

 (33)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5)

 投资者可通过创金启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

 注:1、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间以本公司发布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方案

 自2015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创金启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创金启富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创金启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转换业务

 1、适用基金范围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上述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下属分级子基金不接受转换申请。上述基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场外交易,若场内基金份额欲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四、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创金启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的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办理相关规则及流程请遵循创金启富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15-4828

 公司网站:www.5irich.com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与赎回结果和季季添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2月7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发布了《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和《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5年12月11日为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季季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以及季季添金份额和本基金岁岁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岁岁添金”)的开放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12月11日,折算后,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季季添金的折算比例为1.009349315。折算前,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15,564,177.74份,折算后,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18,514,486.64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季季添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5年12月11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季季添金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季季添金与岁岁添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以下所涉及申购与赎回内容皆涵盖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与转换转出)。

 岁岁添金已于2015年12月9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根据2015年12月11日刊登的《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岁岁添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显示,此次岁岁添金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7,411,247.04份。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12月11日,本公司共收到投资者关于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包括基金转入)总份额为209,431,020份,有效赎回申请(包括基金转出)总份额为32,135,585.63份;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包括基金转入)总份额:142,315,811.21份,有效赎回申请(包括基金转出)总份额为38,267,876.49份。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开放公告》中对于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共同开放日其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的说明:

 在季季添金或岁岁添金的每个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在任一运作周年的第四个季季添金的开放日,即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共同开放日(T日)提出的对于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岁岁添金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i.在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岁岁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ii.在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岁岁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仍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岁岁添金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强制赎回;

 iii.在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岁岁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岁岁添金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季季添金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i.在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季季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ii.在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季季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仍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强制赎回;

 iii.在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季季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季季添金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根据此次开放日季季添金与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数额,并结合相关申购、赎回的确认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对季季添金的所有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以及岁岁添金的所有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同时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计算方式如下:

 岁岁添金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七分之三倍开放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数-(岁岁添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岁岁添金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比例确认前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份额数

 其中,开放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数=季季添金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季季添金开放日的有效申购份额数-季季添金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总额。

 本次岁岁添金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为16.42%。

 投资者对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提交的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岁岁添金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申请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12月14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季季添金及岁岁添金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12月15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12月14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基金此次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总份额为708,313,635.65份,其中,季季添金的总份额为495,809,921.01份,岁岁添金的总份额为212,503,714.64份,季季添金与岁岁添金的份额配比为7:3。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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