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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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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将稳步推进

 在建设市场一环中,注册制无疑是明年资本市场最大的看点。按照法律流程、规则修改时间等各项准备工作来推算,目前业内普遍预期注册制可能最快在明年年中落地。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审核要求、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职责以及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注册制的具体实施时间取决于上述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注册制是A股的一次里程碑式创新,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提高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率。从根本上破除间接融资对中小企业的桎梏,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同时降低市场系统性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中投证券研报认为,注册制的推行将促进资本市场价值的合理回归。

 万联证券研究所所长傅子恒指出,注册制并不意味着监管的弱化,而是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市场自律监管职能的调整与再分工,是重塑政府与市场边界,让市场发挥基础性的资源配置功能的一个具体体现。在放松前端管制的同时,需要强化后续动态监管以保证上市公司质量与各类投资者尤其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注册制的有效落地需要多项配套制度的完善。这包括与注册制改革配套的民事责任制度。法律专家认为,实行注册制之后,注册审查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如果申报文件的披露信息存在虚假陈述,相关当事人应当承担欺诈发行的法律责任。但现行《证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较为原则,对虚假陈述行为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免责抗辩理由等相关规定均不够明确,使得法律规定在操作层面具有很大的困难。如何区分保荐机构和承销机构、主承销商与分销商、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各自责任范围,即他们各自对哪些工作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以及免责抗辩事由等法律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如何强化和细化相关当事人的行为边界有待进一步明确。

 此外,如何解决目前存在的对相同产品采用不同的监管标准、告知说明义务的衡量标准不明确、未尽适当性义务的赔偿范围和免责抗辩事由不清晰等问题,也有待证券法修改给出明确的答案。

 而退市制度的完善和严格落实也是实施注册制的应有之义。国信证券认为,在注册制下,上市和退市将更为市场化,估值也将更合理,这有利于资本市场走出长期慢牛行情。

 证监会强调,要全面加强对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虚假的惩罚力度,通过责令回购股份、责令先行赔付等方式,使投资者所受经济损失获得及时补偿。要全面完善中介机构特别是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通过有效的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把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和信息披露把关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大执法协作配合,健全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刑罚制裁。要推动建立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的民事赔偿制度,有效保障投资者通过民事赔偿诉讼获得赔偿,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特别重要的是,要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和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坚决清除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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