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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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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49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2月9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2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永彬先生、董事张振新先生、独立董事刘永泽先生和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丛丰森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转让给深圳浩瀚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合计为162,256,842.94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房屋租赁”一项,详情如下:

 原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光通信设备、无线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及终端、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交通信息设备、机电设备、矿用通讯设备、射频识别系统及配套产品,从事信息和通信系统网络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增加后,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光通信设备、无线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及终端、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交通信息设备、机电设备、矿用通讯设备、射频识别系统及配套产品,从事信息和通信系统网络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房屋租赁。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和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2015年12月修订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13日

 附件:

 《章程修订案》

 原: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光通信设备、无线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及终端、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交通信息设备、机电设备、矿用通讯设备、射频识别系统及配套产品,从事信息和通信系统网络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光通信设备、无线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及终端、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交通信息设备、机电设备、矿用通讯设备、射频识别系统及配套产品,从事信息和通信系统网络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房屋租赁。

 公司章程除以上内容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50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2月9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2月12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丛丰森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严正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转让给深圳浩瀚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合计为162,256,842.94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中监事庄严正先生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51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质量,控制公司风险,同时为公司未来更好的发展,减少公司陈年应收账款回收的管理成本及催收成本,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桥通讯”或“公司”)拟转让部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普”)拟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德威普全资子公司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键桥”)拟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上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合计为155,789,279.31元,评估值合计为162,256,842.94元,转让的受让方为深圳浩瀚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天成”)。针对上述事项,键桥通讯、德威普、湖南键桥拟分别与浩瀚天成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交易价格合计为162,256,842.94元。

 本次交易中,浩瀚天成的法人、实际控制人为叶琼先生,持股比例为95%。叶琼先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Brenda Yap(叶冰)女士的父亲,同时为持有公司18.4%股份的第二大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浩瀚天成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5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浩瀚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琼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R3-A六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叶琼认缴出资95万元,持股比例为95%;叶炜认缴出资5万元,持股比例5%。

 2、关联关系

 浩瀚天成的法人、实际控制人为叶琼先生,其为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Brenda Yap(叶冰)女士的父亲,同时为持有本公司18.4%股份的第二大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浩瀚天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威普的部分应收账款,德威普全资子公司湖南键桥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交易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2015年10月23日出具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组合转让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23号】(以下简称“《键桥通讯评估报告》”),公司拟转让应收账款205笔、预付账款24笔、其他应收款78笔,相关情况及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德威普的部分应收账款

 根据国众联2015年10月23日出具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组合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25号】(以下简称“《德威普评估报告》”),拟转让应收账款3笔,相关情况及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湖南键桥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根据国众联2015年10月23日出具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组合转让所涉及的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24号】(以下简称“《湖南键桥评估报告》”),拟转让应收账款4笔、其他应收款1笔,相关情况及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根据国众联出具的《键桥通讯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拟转让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合计为153,289,286.61元,坏账准备合计为18,038,033.11元,账面净值合计为135,251,253.50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值合计为141,593,666.40元,增值率合计为4.69%,拟以评估价值141,593,666.40元进行转让。

 2、德威普的部分应收账款

 根据国众联出具的《德威普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德威普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合计为6,512,536.54元,坏账准备合计为440,150.73元,账面净值合计为6,072,385.81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值合计为6,197,536.54元,增值率合计为2.06%,拟以评估价值6,197,536.54元进行转让。

 3、湖南键桥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根据国众联出具的《湖南键桥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湖南键桥拟转让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合计为17,743,250.00元,坏账准备合计为3,277,610.00元,账面净值合计为14,465,640.00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值合计为14,465,640.00元,增值率合计为0 %,拟以评估价值14,465,640.00元进行转让。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键桥通讯与浩瀚天成拟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深圳浩瀚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转让标的

 甲方欲转让其部分资产(指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同意将国众联出具的《键桥通讯评估报告》所涉及之全部资产,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1,593,666.4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伍拾玖万叁仟陆佰陆拾陆元肆角整)。

 2.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剩余50%款项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由乙方支付完毕。

 3、标的资产的转移

 3.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完转让价款的100%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资产对应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债务人标的资产的债权已转移至乙方。

 3.2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完转让价款的100%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持有的标的资产相关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如收到标的资产对应回款,如乙方未付清转让价款,则该回款可用于冲抵转让价款;如乙方已付清转让价款,则甲方应在收到标的资产五(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标的资产转交至乙方,并及时告知债务人标的资产已转移至乙方,以及甲方将款项转移至乙方的情况。

 3.4 在本协议生效后,标的资产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标的资产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灭失不能收回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3.5 在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自行向标的资产对应债务人主张支付标的资产。除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标的资产对应债务人外,甲方对乙方无法实际取得标的资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4、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本协议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负责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德威普与浩瀚天成拟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深圳浩瀚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转让标的

 甲方欲转让其部分资产(指应收账款,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同意将国众联出具的《德威普评估报告》所涉及之全部资产,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197,536.54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玖万柒仟伍佰叁拾陆元伍角肆分)。

 2.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剩余50%款项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由乙方支付完毕。

 3、标的资产的转移

 3.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完转让价款的100%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资产对应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债务人标的资产的债权已转移至乙方。

 3.2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完转让价款的100%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持有的标的资产相关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如收到标的资产对应回款,如乙方未付清转让价款,则该回款可用于冲抵转让价款;如乙方已付清转让价款,则甲方应在收到标的资产五(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标的资产转交至乙方,并及时告知债务人标的资产已转移至乙方,以及甲方将款项转移至乙方的情况。

 3.4 在本协议生效后,标的资产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标的资产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灭失不能收回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3.5 在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自行向标的资产对应债务人主张支付标的资产。除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标的资产对应债务人外,甲方对乙方无法实际取得标的资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4、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本协议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负责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湖南键桥与浩瀚天成拟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深圳浩瀚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转让标的

 甲方欲转让其部分资产(指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同意将国众联出具的《湖南键桥评估报告》所涉及之全部资产,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465,6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陆万伍仟陆佰肆拾元整)。

 2.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剩余50%款项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由乙方支付完毕。

 3、标的资产的转移

 3.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完转让价款的100%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资产对应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债务人标的资产的债权已转移至乙方。

 3.2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完转让价款的100%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持有的标的资产相关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如收到标的资产对应回款,如乙方未付清转让价款,则该回款可用于冲抵转让价款;如乙方已付清转让价款,则甲方应在收到标的资产五(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标的资产转交至乙方,并及时告知债务人标的资产已转移至乙方,以及甲方将款项转移至乙方的情况。

 3.4 在本协议生效后,标的资产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标的资产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灭失不能收回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3.5 在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自行向标的资产对应债务人主张支付标的资产。除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标的资产对应债务人外,甲方对乙方无法实际取得标的资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4、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本协议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负责签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质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在陈年应收账款回收的管理成本及催收成本,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更好地发展。

 本次交易价格为相应资产的评估值,高于资产的账面净值,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七、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浩瀚天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221,083,708.0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有利于公司未来更好地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浩瀚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

 4、深圳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浩瀚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

 5、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浩瀚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

 6、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涉及的议案发表的事前确认函

 7、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8、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组合转让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23号】

 9、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组合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25号】

 10、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组合转让所涉及的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3-024号】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52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5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12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3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于2015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第2项议案属于特别提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键桥投票” 。

 2、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3、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键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投票举例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12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4

 联系人:丛丰森、王思邈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3日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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