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5-103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立美达,证券代码:002537)已于2015年9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于9月17日、9月24日、10月8日、10月16日、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11月13日、11月27日、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075、080、082、084、090、091、092、098、101),以及于10月9日、11月20日分别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

 公司于12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股票已于12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最迟于2016年2月16日开市起复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审计、评估等正式报告的出具,同时公司积极努力推进标的公司国有股东内部审批流程的履行,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进一步商讨、细化及完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