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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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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5-094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3年2月完成。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担任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

 公司201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启动后,公司决定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西南证券签订了《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保荐期从西南证券与三力士签署该项协议之日起至三力士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银河证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银河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西南证券完成。西南证券已指派康剑雄先生、张瑾女士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或法定督导期结束之日止。(附:康剑雄先生、张瑾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

 1、康剑雄先生简历:

 西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杭州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首批获证券投资咨询、发行及经纪业务资格。曾任职浙江财政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助理、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199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万向钱潮配股、广西中恒IPO、格力电器配股、银河动力配股、金蝶软件A股IPO、吉通通信IPO、沪杭甬增发A股、南京港IPO、中远建设债券、南京港和宁波海运股权分置改革、浙江海翔药业IPO、天津港增发、格力电器增发、普利特IPO、海康威视IPO、卫宁软件IPO、微光电子IPO、汉嘉设计IPO等项目。

 2、张瑾女士简历:

 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具有三年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以及五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主持或参与鼎立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赤峰黄金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海鸥卫浴非公开发行项目、唐人神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项目、安佑生物IPO项目、中拓石油新三板项目、唐山城建路桥资产证券化项目、华能澜沧江二期资产证券化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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