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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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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5-12-11-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九次董事会暨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在新都酒店7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九次董事会暨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与会董事9人,独立董事蒋涛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张松旺行使表决权,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推举陈辉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董事长陈辉汉先生简历附后。

 议案2、《关于推举苏从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副董事长苏从跃先生简历附后。

 议案3、《关于设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

 陈辉汉先生简历:

 姓名:陈辉汉性别:男民族:汉

 出生年月:1965年年龄:50岁学历:本科

 陈辉汉先生曾担任新锐国际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北京申水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富基旋风科技有限公司营运总裁、珠穆朗玛(电商)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目前担任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辉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联系,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苏从跃先生简历:

 姓名:苏从跃性别:男民族:汉

 出生年月:1970年 年龄:45岁 学历:研究生

 苏从跃先生曾任职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客户关系部总经理、党委工作部部长、新闻发言人等职务。现任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首席公共事务官。

 苏从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联系,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5-12-11-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2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杨志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管理人代表、第八届董事会拟任董事、第七届董事会部分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代表股份112,144,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04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4,197,3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63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7,946,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44,610,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4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6,663,6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7,946,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25%。

 三、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1、《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候选人:陈辉汉 同意股份数:72,684,666股

 1.2候选人:李凤鸣 同意股份数:72,298,265股

 1.3候选人:朱季成 同意股份数:73,634,36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候选人:陈辉汉 同意股份数:5,150,963股

 1.2候选人:李凤鸣 同意股份数:4,764,562股

 1.3候选人:朱季成 同意股份数:6,100,662股

 表决结果:全部当选

 议案2、《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1候选人:蒋涛 同意股份数:72,212,764股

 2.2候选人:张松旺 同意股份数:71,913,16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1候选人:蒋涛 同意股份数:4,679,061股

 2.2候选人:张松旺 同意股份数:4,379,461股

 表决结果:全部当选

 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406,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02%;反对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4%;弃权1,580,4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9,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72,3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041%;反对1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1%;弃权1,580,4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9,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42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4、《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1.1候选人:王亿群 同意股份数:105,504,084股

 4.1.2候选人:杨志强 同意股份数:105,620,683股

 4.1.3候选人:苏从跃 同意股份数:116,853,982股

 4.1.4候选人:朱季成 同意股份数:116,780,801股

 4.1.5选人: 陈辉汉 同意股份数:95,251,883股

 4.1.6候选人:李凤鸣 同意股份数:95,328,48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1.1候选人:王亿群 同意股份数:37,970,381股

 4.1.2候选人:杨志强 同意股份数:38,086,980股

 4.1.3候选人:苏从跃 同意股份数:49,320,279股

 4.1.4候选人:朱季成 同意股份数:49,247,098股

 4.1.5候选人:陈辉汉 同意股份数:27,718,180股

 4.1.6候选人:李凤鸣 同意股份数:27,794,780股

 表决结果:全部当选

 4.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2.1候选人:陈小卫 同意股份数:110,568,283股

 4.2.2候选人:蒋涛 同意股份数:111,797,181股

 4.2.3候选人:张松旺 同意股份数:95,224,68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2.1候选人:陈小卫 同意股份数:43,034,580股

 4.2.2候选人:蒋涛 同意股份数:44,263,478股

 4.2.3候选人:张松旺 同意股份数:27,690,979股

 表决结果:全部当选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嘉、胡荣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5-12-11-0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年11日27日披露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现就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015年9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的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酒店”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经公司申请,法院于2015年11月26日批准新都酒店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已于2015年11月27日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经深圳中院同意,定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新都酒店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15:00至1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4001号新都酒店七楼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都酒店全体股东。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请见公司2015年11月27日公告(公告编号:2015-11-27-04)。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11日、12月14日开会前半个小时。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4001号新都酒店28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518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3 ;投票简称:新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出资人组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D、对同一议案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15:00至2015年12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 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755)82320888-543

 联系传真:(0755)82344699

 2、会议费用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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