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本次会议审议的三个议案均为差额选举。议案1应增补董事3人;议案2应增补独立董事1人;议案3应增补监事2人。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刘宇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腾良,监事候选人袁绍辉因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低于5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未获当选(表决情况详见“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外南机场路常乐二段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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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陈虹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三个议案均为差额选举。议案1应增补董事3人;议案2应增补独立董事1人;议案3应增补监事2人。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何捷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龙崇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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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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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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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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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已经本次股东大会补选完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陈虹、王化举、龙崇军、王晓东、苏静祎、吴昱),3名独立董事(申嫦娥、许军利、陈叔平),共9名董事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5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张金晓、聂勇、何捷、林必华、喻长虹),2名职工代表监事(刘小兵、温玉林),共7名监事构成。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春凤、顾卓巍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