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5-109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及通讯表决)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7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5年12月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肖志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与董事郭绍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经营办公场地一年租期已满,公司向董事郭绍全继续租用其所持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501-510的物业。本次交易总额为1,913,577.11元,租期一年。
关联董事郭绍全回避了对本项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当前京蓝科技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业务方向的选择与拓展上拥有较多的挑战意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智慧环保、生态农业、智能节水等业务领域。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5-110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场地需求,公司向董事郭绍全租用其所持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501-510的物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5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郭绍全,男,现任本公司董事。居住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华夏奥韵,身份证号:13010519681108****。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公司向董事郭绍全租用其所持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501-510的物业。
交易总额为1,913,577.11元,租期一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按照国投财富广场同类物业租金做为支付租金的定价依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郭绍全
承租方(乙方):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每天每平方米7.9元人民币,每天共计人民币5242.68(大写:伍仟贰佰肆拾贰元陆角捌分)元,按全年365天计算,则年租金为人民币1913577.11元(大写:壹佰玖拾壹万叁仟伍佰柒拾柒元壹角壹分)。
2、 租金自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租赁期限起始之日计算。
3、 租赁期间,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4、 由乙方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相关费用,有权向物业管理公司索取以自己公司名称或指定名称抬头的发票。在租赁期内,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公约或合同约定调整物业管理费,甲方应及时将调整信息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租,或者甲乙双方决定提前解除本合同,而乙方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期限超越了合同解除日期,则甲方应将乙方多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按日折算后返还给乙方。
5、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过程中发生的例如水、电、气、电话、传真、停车、空调、暖气等其他费用不包括在上述物业管理费中,乙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及本合同的约定交纳。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涉及同业竞争事项,未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办公场地需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将产生积极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董事郭绍全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审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工作原则,我们对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证。公司本次向公司董事租赁办公场地行为,是按照市场方式操作,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允合理,能够解决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办公场地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审议过程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陈方清 石英 朱江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5-111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当前京蓝科技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业务方向的选择与拓展上拥有较多的挑战意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智慧环保、生态农业、智能节水等业务领域。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待核准)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3、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4、股权结构: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5、投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出资
6、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节水工程设备生产销售及安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农业机械、机电设备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污泥处理、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生产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销售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膜、膜组件、膜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设立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的目的
通过设立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京蓝科技可以开辟到一条进入智慧环保行业的渠道,并在其中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
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智慧环保领域业务可以在未来探索出更多与上市公司在智慧城市运营业务方向的结合点:
(1)当前环保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技术,现代农业和数字水利领域,围绕“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依托“物联网、云计算、智能感知”技术,通过监测、建模、控制,可以有效实现智慧管理。
(2)拥有以智慧环保、生态农业、智能节水经营方向的子公司,京蓝科技未来在争取其他项目时也有更大的主动权。
2、存在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子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公司发展多元业务,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5-112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12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4日14时30分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9日
6、出席对象:
(1) 截至2015年1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7、投票方式的选择: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8、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3日至2015年12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15:00至2015年1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至,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董事候选人:肖志辉、陈峰、郭绍全、赵润涛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方清、石英、朱江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到期,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为尹洲澄、孟陈。
(三)《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共计40万元。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以续聘。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2月10日下午5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0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60711 京蓝投票
3、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方法:
(1)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输入买入指令;
② 输入投票代码360711;
③ 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3) 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 注意事项:
①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 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④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2015年12月13日15:00至2015年1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投票方法:
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 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055
电话:010-63369902
传真:010-63300361,8062
联系人:刘欣
2、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