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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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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留存未升位身份证件的客户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关于规范一码通账户身份资料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为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我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您是自然人投资者且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为旧版15位证件号码;请您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及时办理15位身份证更新手续。具体更新方式请登录我司官网首页进行查看。

 二、对在上述期间内未办理15位身份证更新手续的账户,我公司将于2016年1月1日起采取相关限制措施,直至完成更新手续。为避免影响您的正常操作,请涉及以上情况的客户务必及时更新您在我司的身份信息。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对于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客服电话:4009112233 公司网站:http://www.xzsec.com/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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