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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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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5-107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并于2015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108)。现将该事项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股权收购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收购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虎林”)自然人股东辛晓燕持有的华电虎林18%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8月20日出具的《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70024 号),转让价款不高于1,394万元人民币。该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辛晓燕未投资其他企业。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新乐乡永平村

 法定代表人:王志军

 注册资本:捌仟柒佰肆拾万圆整

 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风电场的综合利用及经营;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情况

 原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资7,167万元,占比82%,自然人辛晓燕出资1,573万元,占比18%。

 3.财务指标情况

 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与华电虎林的另一大股东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作,并对公司主机销售及运维市场的开拓有所帮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5-108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05)。公司聘请的美国律师已于当地时间2015年12月9日前往美国威斯康星州地区法院参加聆讯,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美国司法部对公司及三名自然人提起刑事案件诉讼,诉称公司及其他三被告在与美国超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超导”)的业务往来中涉嫌电信诈骗、刑事版权侵犯、窃取商业机密以及共谋。针对该案件,公司已做好应对准备,利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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