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4月16日证监许可[2015]630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4月 29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

 截至2015年10月28日,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有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下设股票投资、固定收益投资、中央交易、国际业务、品牌管理、渠道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理财、风险管理、监察稽核、信息技术、基金运营、公司财务、客户服务、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和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天津分公司。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适当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卢信群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乌海市君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袁雷鸣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专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屠剑威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管,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及合规部资深总监。

 付岩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魏新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李琦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先生,监事,大学专科。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中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隽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海潮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道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运营总监、信息技术总监,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牡霞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要闻部记者、天弘基金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天弘基金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法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 2011年7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分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年8月加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互联网综合业务及战略产品业务。

 宁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投资分析师,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部门经理和营销总监,亚洲证券天津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2006年8月加盟本公司,2011年4月任命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机构销售业务。

 张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清华兴业投资管理公司证券分析师,嘉实基金基金直销经理,泰信基金北京理财中心经理,华夏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理,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合伙人,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公司执行总裁。2012年10月加盟本公司,2012年11月任命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投行业务。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务项目主管,本公司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经济学硕士,6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本公司债券研究员兼债

 券交易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兼交易员,本公司固定收益

 研究员,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理学硕士,9 年证券从业经验。自2007 年5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行业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策略研究员、研究主管助理、研究部副主管、研究副总监、研究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姜文涛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基金经理。

 刘冬先生,基金经理。

 肖志刚先生,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李蕴炜先生,基金经理。

 王登峰先生,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基金经理。

 王林先生,投资经理。

 陈勤先生,机构投资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70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20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业资格,80%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行。2012年7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42只,包括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6006)、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519985)、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3)、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1908)、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3003)、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4208)、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618)、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5)、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40001)、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2105)、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6012)、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60012)、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117)、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420006)、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40012)、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40036)、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16)、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16)、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20)、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19662)、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21)、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656)、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73)、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52)、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63)、中邮货币市场基金(000576)、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000647)、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774)、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000966)、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001006)、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94)、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83)、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16)、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076)、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1250)、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49)、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85)、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10)、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447)、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314)、方正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431)、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433)。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15,122.46亿元。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话费)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010)83571739

 传真:(010)83571840

 联系人:许丛立

 网址:www.thfund.com.cn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0层

 电话:(010)83571789

 传真:(010)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30层E-F单元

 电话:(021)50128808

 传真:(021)50128801

 联系人:涂远宏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写字楼第10层08单元

 电话:(020)38927920

 传真:(020)38927985

 联系人:袁宇鹏

 2、其他销售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杨涓

 客服电话:95580

 网站:www.psbc.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薄贺龙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求通过资产配置和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把握市场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灵活资产配置,主动投资管理的投资模式。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从两个层次进行,首先是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尽可能地降低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把握市场波动中产生的投资机会;其次是采取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分析,精选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个股和个券,构建股票组合和债券组合。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研判进行前瞻性的资产配置决策。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各种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货币供应增长率、市场利率水平等)的分析和预测,研判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经济周期及其演进趋势,同时,积极关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政策等的变化,分析其对不同类别资产的市场影响方向与程度,通过考察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以及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的估值水平,并从投资者交易行为、企业盈利预期变化与市场交易特征等多个方面研判证券市场波动趋势,进而综合比较各类资产的风险与相对收益优势,结合不同市场环境下各类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分析结果,对各类资产进行动态优化配置,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并稳定基金的收益水平。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下而上的公司基本面全面分析,并以前瞻性的投资视角,精选优质价值型股票进行重点投资。

 (1)价值型股票初选

 本基金基于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公司经营以及证券市场运行的深入研究,选取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价现金流比(P/CF)、市价股息比(P/D)等指标,通过对上市公司各定量指标的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选择具有综合比较优势、价值被相对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构成价值型股票投资初选对象。

 (2)公司价值动态增长分析

 公司经营受到内部、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任何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公司价值的变动,因此,科学、客观地把握公司价值的动态增长是分析并判断股票投资价值的核心。

 公司价值增长以建立在核心业务基础之上的企业增长为基础,背后的驱动因素则包括商业模式、品牌和营销、市场规模与技术创新、产业政策、经营团队和管理水平等,并最终体现为销售收入、利润和投资资本报酬率等各类绩效指标的增长。具备核心业务基础的公司需要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即市场份额领先、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抗竞争能力和稳固的财务基础。

 本基金将从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考察上市公司核心业务的增长及其经营绩效,并通过对驱动公司价值增长各因素的分析与评判,考察公司价值增长的持续性。具体来说,具有以下综合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将构成本基金的重点投资对象:

 1)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业务与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产业升级方向;

 2)产品或服务具有足够的市场容量与规模,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市场份额领先;

 3)优秀的管理团队,清晰的公司发展战略,勇于进行管理创新,具有良好的资源获取和资源整合能力;

 4)建立在核心业务基础上的技术创新、产品或服务创新、市场创新;

 5)良好的盈利增长能力,财务稳健。

 (3)公司基本面分析

 在对上市公司进行相对价值比较和公司价值增长趋势分析的过程中,全面的公司基本面分析将贯穿其中。

 公司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现金流预测和行业环境评估等。基本面分析的目的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量行业竞争趋势、短期和长期内公司现金流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业务发展的关键点等,进而做出明确的公司评价和投资建议。

 3、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债券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流动性和市场规模等情况,并结合各债券品种之间的信用利差水平变化特征、宏观经济变化以及税收因素等的预测分析,综合运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久期策略、套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对各类债券金融工具进行优化配置,力求规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利差(可转债为期权调整利差(OAS))变化分析与预测,确定不同类属债券的投资比例及其调整策略。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债等,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5)信用风险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本基金将采用谨慎投资策略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在重点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基础上,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具体个券的投资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从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权证定价合理性、权证隐含波动率等多个角度对拟投资的权证进行分析,以有利于资产增值为原则,加强风险控制,谨慎参与投资。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为: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0.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10.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10.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0.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0.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1.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0.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基金合同规定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10.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10.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29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29日公告的《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一、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时间要求;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信息及公司部门设置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董事会成员信息、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及其管理的基金进行了更新;

 4、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内容做了相应的更新;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新的代销机构;

 6、在“七、基金的募集”部分,增加了基金募集结果的描述;

 7、在“八、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8、在“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按有关规定补充了本基金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在“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10、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进行了补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理财”)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2月11日起,本公司增加金牛理财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金牛理财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金牛理财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金牛理财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12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金牛理财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4折优惠,但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金牛理财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四、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的申请方式、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申购费率、交易确认、变更与解约等均应遵循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金牛理财的相关业务规定。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金牛理财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10-59336512

 网站:www.jnl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讯科技”)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2月11日起,本公司增加和讯科技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和讯科技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和讯科技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和讯科技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注:上述19只指数基金目前仅支持办理相互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暂未开通其与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12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和讯科技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在其平台上线的基金产品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和讯科技的规定为准。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和讯科技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和讯科技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应与和讯科技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无级差。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时间、方式以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和讯科技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920-0022 

 网站:www.hexun.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根据《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五年期届满转型而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5年12月15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托管业务。

 申购及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进行场外申购的,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网点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2)本基金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3)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不作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价格为“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0.1%。

 ■

 注:原添利A、添利B转换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其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添利A、添利B份额的份额注册日;

 从场内转至场外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转托管确认日。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价格为“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本基金不收取定投费用。

 5.2 适用销售机构

 ■

 6. 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将自2015年12月15日开通办理本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4206,场内简称:天弘添利)的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场外申购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自2015年12月15日起可以通过本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本基金份额托管至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网点与网上交易)。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代销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农商行、厦门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

 (2)代销券商:中泰证券、渤海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光大证券、中航证券、世纪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银国际、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中信建投、长江证券、申万宏源、安信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广州证券、信达证券、英大证券、华安证券、天相投资顾问、国联证券、国金证券、东海证券、西南证券、华福证券、国信证券、华宝证券、国元证券、西藏同信、爱建证券、方正证券、中信证券、东莞证券、民生证券、中信(山东)、中邮证券、湘财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广发证券、浙商证券、国海证券、联讯证券、东北证券、兴业证券、大同证券、中金公司、德邦证券、东吴证券、中信期货。

 (3)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杭州数米、深圳众禄、上海好买、天天基金、展恒理财、和讯科技、诺亚正行、嘉实财富、盈米财富、恒天明泽、钱景财富、唐鼎耀华、浙江同花顺。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均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风险提示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类型为债券型,转型前原有添利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可能会因其业务办理所在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等方面的原因,不能顺利赎回。此时,投资者可选择卖出或者通过转托管业务转入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基金份额。

 9.2 其他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其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2)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应及时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及转托管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定投业务的申请方式、扣款金额、扣款日期应遵循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讯科技”)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2月11日起,本公司增加和讯科技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和讯科技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和讯科技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和讯科技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注:上述19只指数基金目前仅支持办理相互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暂未开通其与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12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和讯科技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在其平台上线的基金产品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和讯科技的规定为准。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和讯科技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和讯科技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应与和讯科技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无级差。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时间、方式以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和讯科技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920-0022 

 网站:www.hexun.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理财”)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2月11日起,本公司增加金牛理财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金牛理财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金牛理财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金牛理财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12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金牛理财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4折优惠,但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金牛理财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四、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的申请方式、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申购费率、交易确认、变更与解约等均应遵循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金牛理财的相关业务规定。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金牛理财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10-59336512

 网站:www.jnl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